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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企业服务活动行动计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03-30 】   来源: 分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推进企业服务活动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推进企业服务活动行动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国找坐标,在中部求跨越,在河南挑大梁”的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企业服务体系,确保我市工业经济“三年倍增五年超越”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工业经济“三年倍增五年超越”,以建立企业服务六项工作机制、完善七个服务平台,推进工业项目综合服务体系为重点,把企业服务作为解决企业困难,推动加快发展的重要手段,推动产业升级,促进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企业服务活动的深入实施,使全市战略支撑产业得到新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得到新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新扩张,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工业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小企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企业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面实现“三年倍增五年超越”目标。同时企业反映问题及时得到办理,政策范围内问题办结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三年倍增五年超越”目标
 
  1.建立领导分包联系机制。一是对汽车及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及医药产业、铝精深加工业、现代食品制造业、品牌服装制造业等七大重点产业,由市级领导分包联系,重点对产业发展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推动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如期完成,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根据本辖区重点产业定位,实行主要领导分包重点产业制度。二是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和预期超百亿的重点企业,由市政府派驻县(处)级领导担任组长的首席服务官小组,及时掌握企业和项目发展动态,跟踪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三是对年度确定的市双百企业、行业强企和重点项目,由市工业经济科技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分包。四是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发展要求,向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派驻工作组,对企业和项目协调、服务,帮助企业和项目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建立目标管理机制。一是分解目标任务,将“三年倍增五年超越”目标细化分解到年,按年分解到季,按季分解到月,按月进行监测分析对比,及时掌握目标进度完成情况。二是将“三年倍增五年超越”各项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建立全程跟踪产业、企业和项目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按月向市工业经济工作推进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建立考核考评机制。一是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工业经济工作推进办公室每半年通报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和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评优评差,鼓励先进,督促落后。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按时办理落实。三是将企业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与单位评优评先评差挂钩,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向领导小组做出说明;对考评确定为较差等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4.建立政策引导机制。一是现有政策必须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要抓好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杜绝政策棚架现象,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各项惠企政策和其它涉企政策,及时全面的向全市工业企业公布。二是加快制订出台支持双百企业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汽车产业发展等扶持政策。三是市政府各级部门要不断研究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经验,根据经济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不断补充完善加快工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
 
  5.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照“三年倍增五年超越”方案,按照“重点扶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市政府每年评选出100户规模优势企业、100户高成长企业、100户行业强企作为重点支持企业;每年评选出100个超亿元项目作为重点项目,重点监测、扶持和服务。对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有进有出,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对于不及时上报经营情况和项目进度的企业,以及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工程进展缓慢的项目,取消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格,及时将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好企业和好项目调整进来。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各确定一定数量的重点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
 
  6.建立运行监测和定期交流机制。一是不断完善运行监测系统,建立郑州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完善省、市、县三级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制度,跟踪重点产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运行数据,进行月度分析,强化七大重点产业月报分析制度和重点项目月报制度,完善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月报分析制度,加强与大中城市的运行数据对比,及时掌握发展动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密切与全国35个大中城市、27个省会城市的工业发展信息交流,定期组织调研相关重点城市的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规模总量变化等情况,为调整阶段性发展目标提供依据。三是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正式签定重大合资合作、企业改革改制或重组、股权或领导班子变更、生产经营重大波动,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影响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等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二)打造企业服务平台,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1.完善企业问题收集和协调解决平台。一是充分利用郑州市企业服务平台及时收集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建立各县(市、区)政府,首席服务官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收集问题定期呈报制度。通过定期召开重点企业会议,听取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了解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工业经济工作推进办公室要定期整理归纳企业反映的问题,专题上报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企业问题协调解决制度。市工业经济工作推进办公室将收集的问题归纳整理,以转办或督办的形式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企业的个性问题,能够马上解决的,要现场办公、立即解决;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要联合办公,一次性解决;对本级、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市工业经济工作推进办公室研究解决。三是完善郑州市企业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加强政企沟通,充实服务内容,力争实现企业问题网上受理、转办和答复。四是建立现场办公会制度。根据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由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现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2.建立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一是加强银政合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定期走访驻郑金融机构,通报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市工信委每季度向驻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二是搭建银企洽谈平台。市工信委要会同市金融办深入调查企业融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力争银企对接实现新突破。三是市金融办要组织我市双百企业、行业强企和重点项目开展与驻郑银行一对一“结对子”活动,有效破解企业资金难题。四是鼓励驻郑金融机构将七个重点产业、市“双百”企业、行业强企和重点项目作为信贷资金重点支持的对象,各债权银行原则上不能因信贷规模紧张而抽回银行贷款,确保企业资金链条的完整性和经营的连续性。五是引导企业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多种方式融资。在有色、装备制造、食品等行业上下游相关企业之间开展产业链融资;对与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稳定供应关系的企业,开展订单融资;对原材料和产品资金占压较多的企业,开展存货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融资;鼓励和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利用并购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票据贴现、买方信贷、出口创汇贷款、联合协作贷款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加快直接融资步伐。市金融办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引进创业投资,破解上市难题,力争五年内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突破200家。
 
  3.建立稳定的生产要素保障服务平台。一是市煤电油运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业企业生产要素需求变化情况,切实加强电力调度管理,加大煤炭、运力、天然气、成品油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力度,强化经济运行调控调节,满足企业生产要素需求。二是强化关键时期要素保障的调控。在“度冬保电保热”和“迎峰度夏”期间,市供电公司要确保全市电网的安全运行,市煤炭局要统筹安排市内电煤对口保供计划,保障煤炭供应量,郑州铁路局、市交通委要加强交通运输调度组织,加快车辆周转,科学安排运力,市公安局等部门要为电煤运输发放通行证,开辟电煤运输绿色通道,市财政局要加强财政资金对企业煤电油运气需求支持力度,对重点用户及重点企业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保障重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切实保障企业和项目合理用地。市国土资源局要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充分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项目用地需求。
 
  4.建立地产品市场开拓服务平台。一是积极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市商务、工信等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重点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扩大产品销售量。通过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产品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扩大我市工业品牌的影响力,开拓占领市场。积极引导企业及时跟踪把握市场消费趋势,掌握市场最新需求,以新产品开拓和占领新市场;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国内外商标注册、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完善出口品牌培育计划,帮助企业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利用好各项外经贸政策,开拓国际市场。二是拓展地产品的消费需求。在市政建设和政府采购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重点项目和规模以上企业采购本地机电产品、铝及铝制品、汽车及零配件的,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引导鼓励我市企业在生产配套中选用本市优质配套产品,提高地产品的市场份额。三是着力推进本地区企业的协作。以煤炭和电力、电力和铝及铝加工、煤炭和钢铁、汽车和零配件、耐材和建材等行业间企业合作为重点,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协作机制,形成相互依托、共享市场、共抗风险、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5.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制定落实我市配套措施及政策,重点实施企业素质提升、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化服务3项工程,筛选100家科技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选择一批中小企业集中度较高的产业集聚区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服务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等。设立行业性中小企业互助基金,为工业企业提供“过桥还贷”资金、短期周转资金。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创投、风投、典当和融资租赁进行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集合信托计划。三是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快中小企业集群集聚发展,提高创新能力,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6.构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围绕战略支撑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以市“双百”企业和行业强企为重点,制定全市加快培育企业研发中心和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行动计划,构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一是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各类研发中心,逐步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具有国内乃至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与技术力量雄厚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加快企业技术成果的转化;鼓励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引导企业注重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产品结构,构建拥有企业自身特色的核心技术体系。市科技局、市工信委要力争5年内,引导全市50%以上规模企业建立各类研发中心。二是促进企业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支持大企业集团建立质量管理认证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努力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水平;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重点企业名牌产品的宣传、推介,加强对大企业及其产品的保护,规范市场环境。
 
  7.构建创新型人才引进和企业用工服务平台。一是加快实施人才引进战略。实施院士引进工程、嵩岳科技领军人才工程、绿城科技创业工程,重点引进具有较强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掌握关键技术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二是积极主动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搞好劳动力资源和岗位信息收集,正确引导企业把握当前劳动力市场形势,合理确定招工条件及工资待遇,扩大招工范围,改进用工行为,缓解供求矛盾;强化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对接,大力推行职业教育,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扩大和稳定企业用工来源。
 
  (三)完善项目综合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建设
 
  建立“谋划项目抓引进,引进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推进,推进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投产”的项目综合服务体系,积极运作,层层跟进。一是市商务局、市工信委等部门要围绕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积极谋划项目,加强与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和央企等部门和单位对接,争取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在我市布局。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产业招商,加强与国内外500强、大型央企和知名民营企业的对接合作,重点在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引进一批龙头型、旗舰型项目,不断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市工信委要做好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备案复核工作,掌握全市工业项目基本情况,各级工信部门每年要建立投资一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库,定期分批发布重点工业项目。三是市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要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加快各重点项目手续的办理,确保重点项目按期开工。四是各县(市、区)政府和重点项目单位要加快督促项目投资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每年实施100个年度投资超亿元工业项目。五是各县(市、区)政府、各级工信部门要加强重点项目监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各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组,要深入项目企业,及时了解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主动做好项目对接和服务。六是实施项目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市工业经济工作推进办公室要积极实施项目例会制度、重大项目周报月报制度、重大问题专报制度、项目监测分析制度、现场办公制度等,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七是着力推进一批完工项目达产达效。各县(市、区)政府、工信等部门要积极推进完工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及时了解项目的运行情况,帮助企业落实贷款,分析市场,寻求合作,宣传产品,全力促进项目投资转化成规模效益。
 
  (四)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落实对已经公布的涉及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对已经明确免收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停止征收,明确降低收费标准的要坚决降下来,不得变换名目继续向企业收取,不得转为经营性项目变相向企业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
 
  2.坚决治理到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市工信委和市监察局要建立健全企业维权体系,畅通企业投诉受理渠道,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回应,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由相关部门严厉查处。
 
  3.严格清理整顿涉企收费。每年在全面摸清全市涉企收费项目的基础上,规范涉企收费。各单位要在每年5月底以前将涉企收费项目报领导小组,省以上涉企收费要有依据说明情况,市级涉企收费项目要研究认定。凡新增涉企收费项目,必须通报领导小组说明情况。每年要向社会公布涉企收费项目名目。
 
  4.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简化报批、审批手续,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核和备案权限,大力推广“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和网上审批。
 
  5.加强舆论引导。市各新闻媒体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采用开辟专栏、组织系列报道等形式,加强企业服务活动的宣传,总结宣传一批好的经验与典型。对各种消极倾向、不良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努力在全市形成企业服务、服务发展的良好导向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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