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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
【添加时间:2015-07-10 】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分享:
《意见》指出,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是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国家和云南省生产力布局,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意见》要求全省各州、市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非禁即入的基本原则,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意见》中提到的重点领域包括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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