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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晓南:混合所有制应让产权代表进入公司治理
【添加时间:2015-04-08 】 来源:财新网 分享:
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企改革的目的,至少要满足三条:第一,集团层面就是混合。当然,可以是股份制。第二,国有股在股权结构中不能太高,国有股持股比例不能太高。第三,允许产权代表进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
12月14日,在第二届中国产业改革发展年会“新常态下的产业改革发展之路”上,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在谈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有企业改革”时提出,真正长远看混合所有制经济,解决国有企业的政企政资分开问题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实现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根本转变,增强竞争力,至少要满足三条:第一,集团层面就是混合。当然,可以是股份制。第二,国有股在股权结构中不能太高,国有股持股比例不能太高。第三,允许产权代表进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
季晓南认为,没有以上三条,国企的体制机制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真正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是很难的。
而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途径和方式上,季晓南提出,还面临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第一就是混合所有制内涵是公有和非公资本结合,重点是国营资本和民营资本,国资和民企双方的积极性如何来保证;第二,民营资本和巨量国有资本怎么来匹配;第三,国企和民企经营理念上的差距如何拉近;第四,员工持股的问题如何解决;第六,员工担心失去职位的问题如何解决;第六,现在很多政府对国企与国企的合作很快批,因为反正肉烂在锅里,不存在外来嫌疑。而对国企和民企的合作就批的很慢,担心受到所谓“国资流失”的举报等等;第七个,国有企业分配用人机制怎么适应混合经济的需要;第八个,如何监管这类企业;第九如何防止国有资本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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