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2月11日上午,中共合肥市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通过表决,目标是将合肥建成全省示范、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
领导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失误须担责
合肥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监督制约行政权力方面,合肥将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按照《意见》要求,只要是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要进行前置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针对政府立法,将健全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制度,发挥立法咨询员作用。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不能久拖不决。
公民也将有机会参与立法,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将健全,充分反映公众的诉求。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
食品药品安全市级集中统一监管
对老百姓来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合肥市将充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制度。建立市级集中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行政执法方面,合肥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实行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将被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合肥市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仅是领导干部,对办案人员,也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合肥探索实行失信发布制度
《意见》透露,合肥市将探索实行失信发布制度。审判后执行难问题也将着力解决,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继续完善和拓展司法查控网功能和覆盖面,加快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合肥还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涉及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等矛盾较多的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晨报记者 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