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消费品工业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部党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积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推进自主品牌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两化深度融合和质量安全,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品工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推进行业管理和改革,营造消费品工业健康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规划工作。继续实施轻工、纺织、食品和医药等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开展了消费品工业“十三五”发展思路研究;制定了《2015~2020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二是加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加强了行业月度运行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出版了《食品工业发展报告(2013年度)》和2013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三是推进改革工作。下放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职能;配合开展了棉花、食盐收储经营机制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了消费品工业负面清单方案。四是促进外经工作。制定了中韩、中巴等自贸区关税减让方案,配合修订了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开展了中美商贸联委会谈判等。
(二)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积极保障有效供给。
一是推进品牌建设。编制了《关于加快我国钟表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了《中瑞经贸联委会钟表合作组第一次会议纪要》议定工作;实施了第一个品牌培育行业标准——《纺织行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通用要求》。二是推广节能高效家电。制定了《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工作方案》;完成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空气净化器行业发展工作的报告》,并报国务院。三是促进专项工作。组织召开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编制完成了我国第三份国家履约报告;安排下达了2014年度卷烟、糖精生产计划;发布了《工艺美术行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形成了规范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意见。四是加强药品生产供应保障工作。支持了甲巯咪唑GMP改造,保障了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患者用药;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五是加强医药储备应急工作。加强了APEC第22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等重大会议期间反恐怖药品疫苗储备应急调用准备工作;部署了埃博拉疫情防控药品和防护设备物资生产储备工作。
(三)推进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促进兼并重组。协调国办转发了《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指导并协调10家企业开展了兼并重组工作。二是推进准入管理。公告了符合印染、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联合环境保护部公告了7家符合准入条件的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发布了《制革行业规范条件》。三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共同举办了第三届丝绸之路服装节;共同起草了《支持新疆纺织服装发展带动就业指导意见》;支持编制了《西藏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开展了“西藏好水”主题宣传活动。四是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研究确定了2014年造纸、皮革、印染、化纤和铅蓄电池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
(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激发产业内生活力。
一是推进创新工程实施。联合组织实施了2014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专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二是推进技术改造和强基工程。研究确定了2015年/2016年消费品工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支持建设了高温过滤材料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及1.5P空调器和电冰箱直流变频控制器的研究开发等。三是促进两化融合。在苏州、淮安、重庆、呼和浩特和济南组织了两化融合经验交流活动;正式开通了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公共服务平台。五是推进标准工作。发布了329项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46项;新转化国际标准17项。
(五)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民生改善。
一是推进食品诚信建设。修订《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并拟转换为国家标准;截至11月底,共有510家食品工业企业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二是促进食品安全。验收并批复了4家第二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组织开展了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信部主题日活动。三是实施中药材专项。组织完成了2013年度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公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部署了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公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2015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消费品工业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以质量效益型增长为导向,加强战略研究、规划制定、政策协调、标准制(修)订,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和两化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和集聚、企业兼并重组、行业准入管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技术改造和“走出去”,促进产业比较优势再造和向中高端方向升级,保持消费品工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配合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好取消制盐项目核准、下放食盐定点生产审批职能等行政审批项目后续工作。二是指导地方争取将棉花、麻等农产品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试点范围;推动出台糖料目标价格补贴政策。三是配合做好对外投资协定谈判负面清单要价方案;协调修订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四是修订或参与修订《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乳品监督管理条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等,配合推进消费品安全立法。
(二)增加有效供给,积极落实扩大内需战略。
一是通过信息引导、产品展览、电子商务、经验交流等,引导企业“扩消费、降库存、增活力”。二是开展“增加有效供应,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活动,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发展智能节能健康类家电、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文化体育用品、旅游休闲用品、健康保健康复用品等新的消费品。四是促进家用电器、服装纺织、五金制品、钟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行业品牌建设。五是拟定、下达和落实2015年度卷烟、糖精生产计划。
(三)努力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结构优化。
一是研究提出消费品工业和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行业“十三五”发展目标、思路和重点任务。二是协调推进京津冀消费品工业协同发展;落实《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指导意见》;支持西藏发展天然饮用水产业。三是引导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和医药企业上下游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四是组织开展符合铅蓄电池、印染、粘胶、再利用(涤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公告工作;推动落实铅蓄电池、印染、制革、造纸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六是促进中瑞钟表和中法高端消费品领域合作及中德(广东揭阳)金属生态城建设;配合做好相关自贸区谈判工作。
(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内生发展活力。
一是继续组织实施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创新发展专项;推进实施消费品工业领域强基工程和生物基材料重大工程方案。二是重点引导消费品工业企业加强绿色制造、智能制造、质量品牌、节能减排、实施GMP等技术改造。三是制定实施消费品工业智能制造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两化深度融合现场经验交流和人才培训活动;促进物联网技术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运用。四是引导制剂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加强轻纺产品质量管理和提升;推进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五)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开展好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二是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质量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指导一批企业改善质量检测能力。三是建设国家级医药储备信息平台;开展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第二批产品招标工作;实施2015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四是继续发挥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职能,促进履约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