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表示,该局正在研究对相关商标、品牌排行榜进行规范,并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掌握市场主体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资源优势,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制定比较权威的商标品牌排行榜。
工商总局对商标品牌排行榜进行规范,无疑有其现实针对性和必要性。目前,不少商标品牌评比活动都存在暗箱操作现象,众多不公正乃至虚假的排行榜混杂于市场,误导和坑害消费者,不轨商家和评比方获取了大量灰色利益。从根源上对“品牌排行榜”予以规范,既是众望所归,亦属公权之责。
不过,工商总局表示“将制定比较权威的商标品牌排行榜”,恐怕就“多走了一步”,值得商榷。首先,规范目前的评比乱象,关键在于推动评选主体和活动的独立与公正,形成评比本身的竞争性,促使市场上的“品牌排行榜”回归公正。也就是说,政府要做的,是营造良好的评比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打击虚假欺诈行为,而不是主动投身市场,打造一个官方版的“品牌排行榜”。否则,就有点权力之手伸得太长之嫌。
我们不否认相关部门“掌握着市场主体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资源优势”,有能力“建立起科学客观公正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进而“制定出比较权威的品牌排行榜”。但是,这里所谓的资源优势——“市场主体信息、商标注册信息”,并非“保密资源”抑或商业机密,很多应该属于信息公开的范畴,应该向社会公开,让社会自由获取,而不应该成为某个政府部门独占的“资源优势”。
至于“科学客观公正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一经建立,也完全可以纳入公共智库,那么,工商总局何不选择“开源”,让社会组织据此来制定“权威”排行榜?要知道,这么做反倒能让工商总局省去人力物力财力支出,何乐而不为?相反,政府部门将信息资源抓在手里,搞商标品牌排行榜,有可能变成权力寻租,同样会做出不公正乃至虚假的排行榜,而且监督起来也更难。
能交给市场来做的,政府无需过多干预,这已是社会的基本共识。公权力之手管得太多、太长,难逃权力寻租的嫌疑,反倒容易催生更多问题。前车之鉴,其实并不远。国家质检总局就曾包揽“名牌评比”,并且规定,“必须贴了质检局指定的电子码,也就是中信国检的电子码,产品才有机会参与到名牌评比之中……很多企业……不得不选择中信国检(质检总局参股企业)的电子码……”,由此还引发一场诉讼,政府公信在此遭遇损伤。
纵观近些年的趋势,在市场评选活动中,公权力的身影正在逐渐减少。比如2007年,商务部宣布退出“全国餐饮百强评选”;2008年,质检总局放弃名牌评选,这是好的趋势。习近平主席也多次强调“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这意味着高层对进推市场化改革,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有更高的要求。工商总局此次表态将制定品牌排行榜,实在有些逆势而上,让人颇感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