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8年,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4.8万件,较上年增长9.1%;国外在华商标申请量为24.4万件,较上年增长16.5%。不仅如此,在过去的五年中,这个数字一直在逐年增长,国外来华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从2012年的11.7464万件增加到了2017年的13.5885万件;来自国外的商标注册申请量从2013年的9.5万件增加到了2017年的14.2万件。“当前,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日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国外企业在华的知识产权提供了有效保障,极大地促进了中外技术交流合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事实证明,卓有成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对内激发本国企业创新活力,更为国外企业来华投资经商吃下“定心丸”。
我国建立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法律保护力度不断提高。1983年我国商标法开始实施,仅两年后,专利法在我国实施,1991年,我国正式实施著作权法……2017年10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列明:“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并明确规定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中国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一套完备且高标准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走过了发达国家通常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完成的立法路程。目前已经建立了从法律、规划、政策到执行机构等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的完整体系。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成长”。正在进行中的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着眼于近年来专利保护和实施运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首次审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是此次修法的重点之一。同样在2018年12月,我国3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了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以此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北京揭牌成立,建立了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自2009年以来,我国共设立了天津、南京、苏州、武汉、西安等16个知识产权法庭,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水平。2014年,我国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据了解,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我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让中外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更加有信心、有恒心地持续投入到广阔的中国市场中。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组织开展“溯源”“净化”“雷霆”等商标、专利执法专项行动,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7.7万件,同比增长15.9%;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案值5.5亿元。
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的当下,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对行政执法的信心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将行政途径作为处理纠纷优先选择。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构建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成了基本覆盖全国的“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
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强有力的主动执法,有效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2018年,中国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专利执法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执法力量得到整合与加强。截至2018年底,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43家,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018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的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成,知识产权相关数据库、产品和服务数据库构建完成,全流程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指导管理系统运行通畅,线上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线下源头追溯精准快捷,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效率显著提升。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习近平主席的话掷地有声。立足新时代,我国不但有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更有着持续推进、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措施作为保障,正与世界一道,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道路上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