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激发企业活力”通气会上获悉,2019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覆盖面将力争比去年新增数再增加50%,对于尚未尝试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中央企业,原则上在2019年都要求实现破冰。
各大中央企业的三项制度改革,将随之迎来新的突破。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在实施中长期激励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做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严格规范操作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这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进程中,中央企业激励机制相关政策正在陆续出台,激励改革工作持续释放新的信号。
翁杰明表示,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主要政策依据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经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共有45家中央企业控股的92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占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的22.8%。主要分布在通信与信息技术、科研、设计、医药、机械、军工、能源等行业领域。
从有效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看,实践效果良好,绝大部分公司经营业绩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净资产收益率得到提高,其财务指标表现优于同行业整体的均值。据统计,实施股权激励一年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市值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了16.7%、14.6%、7.0%,明显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
国资委还在推动开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主要政策包括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中央科技型企业实施分红激励工作直营等。激励对象侧重于企业核心科研人员,重要技术人员和经理,京城的骨干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实施单位管理。截至2018年底有24家中央企业所属和行子企业的104个激励方案进入实施阶段。
其中2018年新增74个方案,比上年增长了247%。30个已经完成首批激励兑现的企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幅分别达到41.6%和45.6%。绝大多数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数量和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在翁杰明看来,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正在有效解决增量公司激励不足的问题,亦在提升激励对象的收入水平。新一轮激励对象薪酬结构的调整,正在合理拉开薪酬差距,实现向核心骨干倾斜,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