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东北地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是充分激发企业家精神。近年来,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企业家精神得到有效激发,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对企业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仍然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企业家的创新与担当精神;一些国有企业长期形成的与市场环境不相适应的陈旧思想观念,影响着企业家精神的发挥;一些企业家个人存在惰性心理与惯性思维。解决这些问题,应以理念重塑为先导、体制重塑为方向、机制重塑为重点、文化重塑为保证,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精神,不断增强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理念重塑。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培育与激发企业家精神,必须推动企业家转变理念。首先,在企业家个体层面应强化“企业家”思维,引导其将注意力集中于不断增加企业价值上。其次,相关主管部门应大力保护和提拔重用真正的改革者、实干家,推动形成争先恐后干事业的良好氛围。最后,建立健全学习交流、内部培训等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学习机制,促使企业家通过学习转变观念、提振精神。
体制重塑。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东北地区国有企业体制重塑提供了一个重要突破口,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精神。加快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首先应打通改革“前一公里”,做到轻装上阵。针对僵尸企业、厂办大集体、冗员分流等问题,推出有效政策措施,做好破产重组和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快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欠账问题。其次,明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产权边界,针对不同类型企业明确和细化改革方案及执行时间表。再次,对优质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将在资本市场上市作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最后,研究制定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权责界限。
机制重塑。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退出机制、容错机制以及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以机制创新激发企业家精神。在完善退出机制方面,全面建立国有企业管理者能上能下机制,以择优、竞优方式激发企业家精神。在完善容错机制方面,从制度安排上给企业家创新以“试错”的机会,对企业家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给予理解和包容,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在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方面,提高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建立职业化外部董事的薪酬待遇和激励机制,保障董事会的法定权力,将董事会权力安排在公司章程中作出具体规定,使董事会成为实体性决策机构;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等途径改进企业治理。
文化重塑。企业家精神也是一种文化。企业家精神能否得到有效激发,与企业文化建设密切相关。可以通过开展国有企业文化大讨论、聘请专业机构共同设计和培育企业文化等方式,加强国有企业文化建设。企业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对现有企业文化进行客观评估,认清优势与短板,准确提炼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将日常经营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政治与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培训、讲座及形势任务宣传教育等方式,做好理论武装工作,增强企业上上下下同心协力、共谋发展的激情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