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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要突破口确定,“科改示范企业”先行
【添加时间:2020-09-23 】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分享:

  9月22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杭州召开“科改示范行动”现场推进会。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强调,要把“科改示范行动”作为重要突破口,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


  从会议释放的信号看,要通过实施完善治理、加大放权、强化激励等改革举措,尽快使“科改示范企业”成为“领头雁”,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科改示范行动”是重要突破口


  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部署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全国各级各类国有企业提出新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以‘科改示范行动’为重要突破口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信心决心。”翁杰明指出,“科改示范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型企业人力资本相对更密集、涉及新兴产业或业务相对更多、增量改革的空间相对更大等特点,在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上主动作为、引领创新、先行一步、取得突破,成为国企改革队伍中的“领头雁”。


  据悉,今年启动的“科改示范行动”,是继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后的又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共选取了200余户改革创新紧迫性较强的国有科技型企业,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动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在此基础上复制推广成功经验。


  业界分析认为,当前,我国正在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关键。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科改示范企业”作为以综合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型国企先行者、示范者,须率先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


  从更深层次看,着力育新机、开新局,在增量上实现突破,进而带动存量改革,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体现了“改革要更多从增量上下功夫”的方法论。


  改革创新要相得益彰


  值得注意的是,国企改革现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国有科技型企业活力效率的制约尤为突出。比如,有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激励机制不健全,顶尖人才和团队相对匮乏,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机制和环境有待优化。本次现场推进会选在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召开,由中电海康等5家“科改示范企业”负责人介绍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经验成效,就是要让更多企业“学先进、抓落实、促改革”。


  中电海康是中国电科第52研究所企业化经营的产物,是物联网领域龙头企业和全球化企业。中电海康拥有海康威视和凤凰光学两家上市公司,现有员工4.76万人,其中研发人员将近2万人。2019年中电海康实现营业收入597亿元,净利润121亿元;研发投入超60亿元,全年分红超60亿元;今年前8个月,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实现了较好的正增长。


  中电海康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宗年表示,中电海康的发展得益于持续改革、持续创新,而企业家是创新的灵魂。


  据了解,“海康经验”首要一条,就是聚焦主责主业,铸牢创新三大支撑。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海康威视在安防产业主业领域始终保持8%-10%的高额研发投入占比,成系列地持续升级新技术、新产品;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科技领军、青年骨干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集聚的人才高地;持续高效转化研发成果,建立了“研发+市场推广”的运营模式。


  科技创新,人才为本。长期以来,中电海康和第52研究所党委始终注重激发、保护和弘扬海康威视的企业家精神,对以胡扬忠为代表的经理人团队悉心培养、关爱有加、依规监督、机制留人。为激发创新人才活力,海康威视在深化混改的同时,还根据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需要,灵活开展不同模式的差别化激励,效果显著。


  “以改革形成的新体制新机制,极大地促进了技术创新,而技术的发展、人才的聚集,又会进一步带动新的改革,促进形成更加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如此形成体制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正是我们对‘科改示范企业’所期望的先进模式。”翁杰明指出。


  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按照部署,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和“科改示范企业”在既有改革方案和台账基础上,将认真对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逐项细化措施,确保各项指标切实可行,各项举措务实管用。


  本次会议强调,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正确改革方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要赋予“科改示范企业”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对企业实施更加灵活的差异化管控模式。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尽责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对程序合规的投资、混改、重组、资产交易等产生的正常损失,按商业原则公平判断是非,以较长周期客观综合评价功过。


  在持续强化正向激励激发人才活力方面,“科改示范行动”将实现新突破。按照会议部署,要积极稳妥分层分类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商业一类的科技型企业,要充分释放更大比例的股权,支持引入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的非国有资本,鼓励发挥积极股东作用;支持引入科技协同性强,有利于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和建立创新联合体的战略投资者。优先支持“科改示范企业”用好工资总额单列政策,建立更具灵活性和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分配机制,单列政策要优先考虑科研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和团队、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群体。要逐一梳理评估“科改示范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的必要性、可行性,选择合适的激励工具,针对高管人员、科研人员、技术骨干等不同群体,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扎实推进‘科改示范行动’,使200多户‘科改示范企业’成为星星之火,在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发光发亮,带动面上国企改革发展,加快形成燎原之势。”翁杰明表示,下一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考核评估和督查问效基础上,对“科改示范企业”实施动态调整,实现有进有退、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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