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单位和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指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积极宣贯国家标准GB/T 31950-2015《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努力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国信标准(北京)信用评价中心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度中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中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自2008年以来,已经连续组织开展了十二届,先后表彰了中国中化、中国航油、中国通号和张瑞敏、马蔚华、李曙光等一大批诚信企业和企业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此项工作的开展,推进了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以及防范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将2021年度中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1.中国AAA级信用企业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三年工商年检合格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遵纪守法、信用良好、社会责任感强;获得过行业或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
我会于2019年以前评价的AAA级信用企业,请按要求提交复评材料进行复评工作,并更换信用等级证书。
2.中国诚信品牌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三年工商年检合格的企业;企业诚信经营,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品质优良,企业文化优秀;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顾客满意度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3.全国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三年工商年检合格的企业;企业重视创建文明诚信、坚持安全文明生产,科学管理;在生产经营中诚实守信,得到消费者和用户肯定;获得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表彰的诚信经营的企业。
4.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
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局主席、CEO、总裁、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具有优秀的管理能力,所领导的企业总体上处于平稳上升态势;企业家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信誉记录等;获得过行业或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在表彰企业家中推选出2-3名中国企业诚信管理金奖。
二、评价内容
依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参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 31950-2015)和《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国家标准(GB/T 23794-2015),评价要素包括基本条件、企业概况、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发展潜力、信用记录等六项内容,详见《企业信用报告》(范例格式)。具体包括:
1.基本条件
是指申报企业的基本信息。
2.企业概况
主要包括发展历史、主营业务、经营状况、企业资质、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企业荣誉以及重大事项和风险提示等内容。
3.经营管理能力
主要包括法人治理及管理制度建设,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管理,环保和节能管理,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等内容。
4.财务状况
主要根据企业申报的会计和财务数据,就企业的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和成长性进行分析。
5.发展潜力
主要包括行业政策、企业地位、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企业的优势进行分析。
6.信用记录
包括企业法人代表的信用记录,企业在金融、工商、税务、海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信用、社会舆情、第三方组织机构和其他方面有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记录,社会责任记录,社会荣誉记录。
三、评价程序
中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坚持科学、务实、公正、规范原则,坚持企业自愿参加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评价包括:申报、评审、宣传推广和监督四个阶段。
1.申报
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心城市协会及全国性企业团体可以分别推荐企业参加评价;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可以自荐,也可推荐所属企业参加。每个推荐单位推荐企业限5家以内,中心城市协会及团体限2-3家。
② 企业可以自主申报。需填写申报表并编写企业诚信建设报告,连同相关补充材料,直接报送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委员会。
2.评审
国信标准(北京)信用评价中心汇总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调查,与交易关联方信息、消费者反映、部门监管信息等进行比对,核实相关信息。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委员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金融与信用委员会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企业和企业家初审名单;经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牵头成立的专家委员会最终审定,确定“中国AAA级信用企业、中国诚信品牌、全国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
3.宣传推广
表彰“中国AAA级信用企业、中国诚信品牌、全国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为当选企业和企业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在中国信用商务网以及有关国家级媒体和门户网站发布诚信获奖名单,宣传推广其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导。
向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政府部门推荐,使荣获“中国AAA级信用企业、中国诚信品牌、全国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的企业和企业家获得各种便利和市场机会,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委员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金融与信用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为获奖企业提供信用建设领域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管理水平。
4.监督
荣获“中国AAA级信用企业、中国诚信品牌、全国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的企业和企业家应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水平,对评价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委员会经核实,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荣誉称号。
四、评价管理
为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合理性,特邀请有关政府部门、商会协会、高等院校、新闻媒体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委员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金融与信用委员会负责,技术服务支持由国信标准(北京)信用评价中心负责。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
申报企业要如实、认真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表要求填写者取消其评价资格;申报表需加盖公章。
2.企业报告
申报企业诚信经营,在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和典型经验;简明扼要、突出特色,不少于3000字。
3.企业家报告
申报企业家诚实守信,在推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和先进事迹;简明扼要、突出特色,不少于3000字。
4.补充材料
包括企业简介(500字左右),《企业信用报告》(范例格式)、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省级以上机构的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图片材料
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特色,代表企业形象的照片或图片资料3-5张;企业家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张,参加重大活动及工作中照片2-3张;所有照片需加注释。
以上材料请使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同时附电子版(补充材料除外),报送至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北桥四达商务园3号楼
联 系 人:李 建、胡海军、刘 东、刘栋栋
电 话:010-88422526、68722281、67326005、68701056
电子邮件:zgcx2008@126.com
网 址:www.ccbn.org.cn
附件:一、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二、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申报表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 国信标准信用评价中心
2021年3月1日
主题词:信用 评价 通知
抄 报:顾问、名誉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抄 送:副秘书长、各部(室、中心)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