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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1 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5-10 】   来源: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分享:


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着新使命、新目标、新机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期间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奋斗新征程,精准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献礼建党100周年,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以下简称“中国企业研究会”)组织开展“2021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第五届)申报审定发布活动”(以下简称审定活动),2021年四季度将召开“2021中国企业改革发展峰会暨成果发布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办法 

本次审定活动将按照“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审定活动试行办法”实施(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

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某一阶段或某一方面,为我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作出贡献,取得成果的企业、企业家、教学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士。

三、申报程序

成果申报请填写《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中国企业研究会官方网站www.cerds.cn审定活动通知页面下载),并撰写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报告(如果成果是篇幅较长的专著等,请高度精炼概括成果背景、内涵、措施及效果,形成并提交1万字左右的主报告,并附专著,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3),一式2份,寄送中国企业研究会审定活动办公室。

以上申报表及优秀成果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中国企业研究会电子邮箱:zhongguoqiyan@126.com。

 四、申报时间

2021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第五届)申报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请及时提交材料。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36

联 系 人:齐 影 张 静

联系电话:010-68139205 68139016

传  真:010-68139020

 

附件:1.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申报审定发布活动试行办法 附件1.docx

          2.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2.xlsx

   3.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报告撰写要求 附件3.docx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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