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将在农产品流通、生产资料流通、供应链物流、流通设施、现代服务业、商贸流通数字化、内外贸一体化等七个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并明确到2025年,引领商务创新发展的标准供给更加充分,初步形成科学适用、结构合理、衔接配套、国际接轨的新型商务标准体系。
《意见》提出,加强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修订市场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市场分级分类管理,推行拍卖、订单农业等现代交易方式。研究探索内外贸流通一体化的农产品市场标准,推广企业典型做法,加快相关技术指南向标准的转化,为农产品流通主体提升产品质量和打造品牌提供技术指导。
《意见》要求,完善商贸流通数字化标准,支撑商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商务领域数字技术应用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统一的大数据全流程管理标准,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标准化应用。加强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标准建设,促进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规范发展。
《意见》明确,强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外贸领域标准研制,制定相关产品出口质量要求。组织动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研究开展跨境电商领域相关标准制修订,输出更多“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落实外商投资法等规定,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活动。
在完善保障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完善标准制修订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标准化建设纳入有关试点示范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各地要制定完善促进标准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健全标准化表彰和奖励制度。建立和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资金,加大标准化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大投入,形成政府部门引导、市场主体为主的标准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