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组织的《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审查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李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ESG研究院理事长钱龙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研究分院副院长王立志、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员蔡华利、中国投资协会金融业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梅世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研究部总监张宣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ESG研究院副理事长赵喜玲、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ESG研究院执行院长柳学信出席会议。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信用委员会主任刘栋栋主持会议。
会议成立了审查专家组,推选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担任《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审查专家组组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ESG研究院披露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孙忠娟代表标准起草组,详细介绍了《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的立项背景、目的意义、制定原则、技术内容、起草过程等工作情况,以及在标准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反馈建议和采用情况,并对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议强调,ESG标准是企业披露ESG信息、金融机构开展ESG投资的关键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ESG披露标准体系,是推动资本市场由“利益化”向“可持续发展化”转变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落实党中央在十四五期间提出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从而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经济转型的功能。
会上,审查专家组听取了标准介绍,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和审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以下审查意见。一是该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相关要求,提交的审查材料完整、齐全、规范,符合《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具有较高的编制质量。二是该标准结合我国企业发展实践,基于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三个维度,从理论、制度、市场等多个方面确定企业ESG披露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企业规范自身生产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为行业投资者评价其ESG表现提供依据,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审查专家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意见。
审查专家组一致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并建议标准起草组根据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标准报批稿,报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以团体标准形式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深圳大学中国质量经济发展研究院、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三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起草组成员8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