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标准起草单位、有关企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从战略高度为新时代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明确要求。2023年3月17日,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牵头起草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是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南,能够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将诚信管理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推动作用,宣贯实施《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经营长效机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决定组织开展《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实践基地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区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诚信管理融入发展战略,成果卓有成效。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程度较高。
4.企业能以案例形式输出诚信管理实践,并愿意公开、分享其相关诚信管理经验、案例、成果。
二、创建程序
本次创建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报、不增加企业负担和务实规范原则组织开展实践基地的申报和审定工作,由国信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1.申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相关信息,形成初审意见。
3.审定。组织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综合审定,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查,提出审定意见。
4.公示。通过网站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批准。公示无异议的,可批准创建实践基地。
三、监督管理
实践基地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如企业在创建实践基地期间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经核实确认后可撤销其实践基地资格。
四、服务支持
1.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授予《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实践基地牌匾。
2.组织召开《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实践基地现场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和企业家亲临现场,参观交流企业诚信管理经验。
3.组织有关专家和信用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4.推荐有关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宣贯实施《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
5.围绕企业诚信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指导、管理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服务,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诚信管理水平。
6.整理总结企业诚信管理经验,指导形成企业诚信管理案例,积极支持企业树立诚信标杆、塑造诚信品牌。
7.在信用商务网设立实践基地专题展示,宣传推广企业在诚信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创新举措和研究成果。
8.举办“中国企业信用发展论坛暨诚信公益盛典”,邀请企业负责人进行主题演讲,分享企业诚信管理典型经验。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企业要如实填写《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诚信报告。申报企业围绕企业概况、案例背景、主要举措、实施效果、经验启示5个方面,编写企业诚信管理报告(不少于3000字)。
3.补充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简介(500字左右)和宣传图片(3-5张、加注释)。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同时附电子版,报送至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栋栋
联系电话:010-68701056
电子邮箱:liudd100@126.com
附件:《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实践基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