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近期,我会接到企业反映,有名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及相关人员冒用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下属单位名义开展国有企业混改相关工作,并收取相关费用。此行为严重损害我会声誉,给我会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我会严正声明如下:
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与我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往来关系,其假冒我会下属单位所从事的一切行为,均与我会无关,我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我会已在官方网站(www.cerds.cn)“关于我们”栏目中公布组织架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可供社会各界查询。
三、经在民政部主办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均未查到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的登记信息,请广大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冒用我会名义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五、如发现有冒用我会名义从事上述行为的,请及时向我会反映,联系电话:010-68139008。
特此声明。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2024年8月12日